中国人取名字是一种学问,不但要好听,而且还会赋予肯定的寓意。正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号以明志,斋室寄情。”名字不仅仅是一个代号而已。
在古代,因为宗法制的影响,古代人们在取名字的时候都会有所避讳。隐讳在中国古代社会是很普遍和紧张的。想穿越的你肯定要知道,要不随时可能“全剧终”!
《大戴礼记·保傅》有云“太宰曰:滋味上某。然后卜名。上无取於天,下无取於墬,中无取於名山通谷,无拂於土风,是故正人名难知而易讳也;此所以养恩之道。”
避讳,避讳,避为逃避、避开的意思,讳是不说、潜伏的意思。就是人们在起名字、写字甚至言谈的时候,要避开一些人的名字。不过这些人不是通俗人。
《公羊传·闵公元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也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也就是在寻常言谈和书写的时候,都要回避要避讳皇帝、圣人、官员和尊长的名字。更不能用他们的名字来取名。
唐太宗李世民,由于“世民”两个字太常见,为历代避讳之首!至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如:六部原为吏、民、礼、兵、刑、工,由于避讳效果将“民部”改为“户部”。唐初名将李世勣(徐懋功)改名李勣。在生活中凡是碰到世字,同等写为代,凡是碰到民字,同等写作人。就连宗教界也不能幸免。“观世音菩萨”有多了个法名“观音菩萨”。
避讳制度起源于西周。《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礼记·檀弓下》也说:“卒哭而讳,生事毕而鬼事始也。”所以在西周的时候,人们还重要是避讳“神”的名字。后来避讳的内容越来越多,至隋唐、宋、清时期,避讳制度最为严酷。直到民国时期,避讳制度才被废除。
时至现在,人们在取名字的时候也会避讳。不过如今避讳的内容比古代小的多,重要是不与父辈的名字起冲突就可以了。在中国,人们认为直呼长辈的名字是很不礼貌的举动。假如小孩直接喊出怙恃的名字,中国怙恃想必肯定会“家法”伺候。
所以,我们在起名字的时候就必要避讳,重要分为四种:国讳、家讳、圣人之讳、宪讳。
1、国讳:在古代,国讳通常是指皇帝及其父、祖辈的名讳,其中也包括皇后、太后,皇帝的字号、谥号等。假如犯了国讳,那可是大不敬之罪。所以古人开口闭口都是“当今圣上”、“圣祖爷”,假如直呼“乾隆爷”,那是分分钟掉脑袋的事情。如今虽然不用避,但是假如同国家向导人同名,派出所上户口八成是上不上的,而且百度本身的时候很容易变成敏感词。
2、家讳:是指家族内部不要与长辈同名。尤其是那些有家谱、族谱,并且在名字中排辈的家族,假如不细致,很容易叫乱,造成辈分混淆。不但叫起来难堪,长辈心中也必定不快。有些大的家族,当族人被开除后,都要收回排辈的字,死后也入不得祠堂。
3、圣人之讳:古时指的是圣人的名字,如黄帝、周公、孔子的名字,在汉代之后的大部分时候都是要避讳的。现在虽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用直接用古代名人的名字,从当代意义上来说,隐讳名人伟人的名字,也是为了不与他们产生冲突,以示敬重。假如你盼望你的孩子也能有伟人成就,给你的孩子起名为“李白”、“王羲之”,只能把你孩子的名字变成别人嘴里的闲聊话头,并给你孩子带来无形的压力。
4、宪讳:就是长官名讳,在古代,部属官员要避讳长官名讳。不过时至今日,这个“宪讳”已经被我们彻底摒弃了。留给我们的只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