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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凶之五——僭上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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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僭上逼下为五凶。
【原注】
僭上,言庶人坟墓不得如大官制度,贫家行丧不得效富室夸耀,及不得作无益华靡。亡者无益,存者招祸。逼下,为俭不中礼,悝吝鄙涩,怙恃坟墓不肯即时尽作用之法,因循苟且,致生凶变。作用者,谓如作明堂、通水道,及夫截庞去滞、增高益下、阵水蔽风之类,皆是也。
【白话提纲】
超越本身的天职而冒用上位的职权,或者处于高位而生活如下人般俭省这便是第五种凶相。
僭上,是说一样平常人的坟墓不能仿效贵人的规格,贫寒人家在丧葬的时候不能仿照富贵家室,来夸耀本身,以及不能太过奢华和虚耗。如许做对于亡灵来说,没有任何益处,对于在世的人来说,还容易招惹祸患。假如威逼下位,则会显得太过于节俭,而不吻合礼数,这种小气的举动会被人所嘲笑,这种粗俗的做法也会叫人看不起,对于怙恃的葬穴也不肯及时埋头地通过精确的方法进行设置,而是按照以往的体例随意了事,以致生出祸患。精确的方法,例如所说的设置明堂位,疏通水路,以及截断旁支,去除淤塞,加强髙处,补益低处,聚集水势,藏住气愤等等,都在这其中包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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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刷新)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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