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加载中...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French| Russian| Arabic| Spanish|
           
六凶之五——僭上逼下
字体:    
【原文】
僭上逼下为五凶。
【原注】
僭上,言庶人坟墓不得如大官制度,贫家行丧不得效富室夸耀,及不得作无益华靡。亡者无益,存者招祸。逼下,为俭不中礼,悝吝鄙涩,怙恃坟墓不肯即时尽作用之法,因循苟且,致生凶变。作用者,谓如作明堂、通水道,及夫截庞去滞、增高益下、阵水蔽风之类,皆是也。
【白话提纲】
超越本身的天职而冒用上位的职权,或者处于高位而生活如下人般俭省这便是第五种凶相。
僭上,是说一样平常人的坟墓不能仿效贵人的规格,贫寒人家在丧葬的时候不能仿照富贵家室,来夸耀本身,以及不能太过奢华和虚耗。如许做对于亡灵来说,没有任何益处,对于在世的人来说,还容易招惹祸患。假如威逼下位,则会显得太过于节俭,而不吻合礼数,这种小气的举动会被人所嘲笑,这种粗俗的做法也会叫人看不起,对于怙恃的葬穴也不肯及时埋头地通过精确的方法进行设置,而是按照以往的体例随意了事,以致生出祸患。精确的方法,例如所说的设置明堂位,疏通水路,以及截断旁支,去除淤塞,加强髙处,补益低处,聚集水势,藏住气愤等等,都在这其中包含着。



  • 时间:【2020年11月01日】   作者:【佚名】   内容来源:【不详】    (内容不显示点这刷新)           加入收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非本站原创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
    请点击这里 举报


    相关视频内容推荐

    相关图文内容推荐


    我有话说

     以下是对 [六凶之五——僭上逼下]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视频推荐
    古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