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人受体于怙恃,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原注】
怙恃骸骨为子孙之本,子孙形体乃怙恃之枝,一气相荫,由本而连枝也故程子曰:卜其宅兆。卜其地之美恶也,地美则神灵安,子孙盛,若培壅其根而枝叶茂,理固然也,恶则反是。蔡季通曰:生死殊途,情气相感,天然默与之通,今寻暴骨,以生人刺血滴之而渗入则为亲骨肉,不渗则非,气类相感有如此者,则知枯骨得荫,生人受福,其理显然,不待智者而后知也或谓抱养既成,元非遗体,僧道嗣续,亦异所生,其何能荫之有?而不知之心通乎气,心为气之主,情通则气亦通,义绝则荫亦绝,故后母能荫前母子前母亦发后母儿,其在物则蒌薮螟蛉之类是也,尚何疑焉?
【白话提纲】
人的形体来自于怙恃的恩泽,怙恃的葬地得到了气愤,子孙子女也会因此得到荫庇。
怙恃的骨骸是子孙子女的根本,子孙的身体就像是怙恃身上的枝分,它们同属于一种元气,自上而下,相互庇荫,就像是一个树干连接着许多树枝一样所以宋朝的哲学家程颐说:在对一个宅地的凤水进行勘察的时候,肯定要细致它其中渺小的迹象。也就是对宅地的好坏进行分别,选择一个好的宅地会使得神灵有一个安居之所,有利于子孙的旺盛。假如再对它的根本进行响应的培植,则可以使得后世的繁衍更加昌盛,这种道理也是显而易见的。假如选择了一个不好的宅地,那么它所起的作用便会相反。理学家蔡季通曾经说过:生存和死亡是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但是它们发生的根本都在于元气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不论是生是死,都会在暗中与寰宇阴阳雷同。假使找来一个暴露在荒野之间的人骨,将活人的血滴在上面,假如血渍渗入了骨头之中,那么这它们之间便有亲缘关系假如渗不进去,则他们不是亲人关系。阴阳之气之间的作用既然都是如许,那么便可以信赖尸骨得到气愤的荫庇,在世的人能享受福德这种说法了,这不用经伶俐之人辅导也能晓畅。假如说是领养别人的孩子,并非本身亲生骨肉,或是僧道之人,其嗣续也不是亲生,那么如许还能有所荫庇吗?这就是没弄清楚人心之间其实是通过寰宇之气相联系的,心才是气的本体,所以假如两人的情义雷同,那么他们之间的心气也会雷同,假如两人的情义断绝则福荫也会就此断绝所以说继母对于本身所养育的孩子会有所庇荫,养子的亲生母亲也会对本身的孩子产生影响,这就像是山泽之中的野草和虫子一样,还有什么不晓畅的呢。
理想的风水地
母与子孙,即便生死相疏,也元气雷同,怙恃如吸取了山川精华灵气则会福泽子孙,所以应择地而葬。好的宅地怀山抱水,山川气愤在此凝结。